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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,经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。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向产教融合办公室实名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,内容具体详细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处理。 公示时间:11月23日-11月25日 监督电话:0373-7375967 邮箱:sqxycjrh005@163.com
附件:2023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遴选结果.xlsx
产教融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|